一、事項名稱
公共資源交易項目綠色通道服務
二、辦理條件
符合《公共資源進場交易重點項目綠色通道工作方案》
中列明的重點項目,主要包括中央預算內投資項目、鄉(xiāng)村振興項目、保密項目、市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緊急項目等。
三、辦理流程
對符合綠色通道服務條件的項目,采購人、招標人、出讓人等可在相應交易平臺提交項目委托時,出具符合綠色通道條件的證明材料,經(jīng)中心工作人員審查符合綠色通道條件的,在確保程序規(guī)范的前提下,將從項目進場登記到整個場內服務開通綠色通道,優(yōu)先辦理。
四、辦理材料
在項目受理環(huán)節(jié),采購人、招標人、出讓人如需申請開通綠色通道,向中心提交如下材料:
一、關于 項目申請開通綠色通道的函。
二、能證明屬于綠色通道范圍的相關文件,如領導的指示意見、相關會議紀要、各行政監(jiān)督部門的書面意見等。
五、咨詢電話
國家投資工程建設項目:工程招投標科 0839-5572872
政府采購項目:政府采購科 0839-5572006
土地(礦業(yè)權)出讓項目:綜合交易科 0839-5572009